為避免因偷窺或偷拍而觸法,提升學生尊重他人及自我保護之意識,並落實性別平等教育。為加強本校教職員工生法律認知、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等觀念教育宣導,歡迎各單位線上預約申請性平教育宣導,網址 https://goo.gl/FsTwUP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規定之性騷擾略以:「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3條第1款規定,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鍰。

<刑法>第235條第1項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5條之1第1款及第2款規定,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以及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本校性平受理通報或申訴電話:
上班時間:性平會分機57268、專線(03)422-9250
非上班時間:軍訓室分機57212、專線(03)280-5666
 
若有任何性平方面的疑問,歡迎洽詢承辦人萬怡灼小姐 Email:ncu57268@ncu.edu.tw
 
國立中央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關心您

http://140.115.184.179/gender/

 

性侵害永遠不是受害者的錯。雖然防不勝防,但是每個人都應該考量下列幾項建議:

Sexual assault is never the fault of the victim. While nothing is failsafe, here are some suggestions everyone should consi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