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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41 期 (2012-02-17) 訂閱退訂   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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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編輯
 

2012法文聲樂大賽 (NCU/ UNCfr)
 

2012法文聲樂大賽

 

壹、宗旨
台灣法國文化協會、財團法人白鷺鷥文教基金會及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為推廣聲樂藝術、促進台、法文化交流及開闊國人藝術與人文視野,特於2012年規劃「法文聲樂大賽」,以培育華人聲樂及歌劇演出人才。


貳、參賽資格和時間地點 
一、參賽資格 
(一)熱愛音樂者,曾經或現於國內教育機構(含各大學、高中及基督書院)就讀人士,皆可報名。 
(二)區分: 

青年組:198511日至19941231日之間出生者(18~27),曾經或現於國內、外大學音樂系所(包含七年一貫制前三年)修習聲樂者。 

菁英組:19841231日之前出生者(28歲以上),曾經或現於國內、外大學音樂系所修習聲樂者。 

香頌歌曲組:不限年齡、科系皆可報名。 
二、比賽日程 
(一)初賽:無名額限制,每組至多取二分之一位參賽者晉級複、決賽。 
地點:東吳大學音樂學系D130D131小型演奏廳 

青年組:2012556(星期六、日)

菁英組:201255(星期六)
香頌歌曲組:201256(星期日)
(二)複賽:(各組報名人數逾50人方舉辦)
地點:東吳大學音樂學系D130D131小型演奏廳 
青年組:201251213(星期六、日)
菁英組:2012512(星期六)
香頌歌曲組:2012513(星期日)
(三)決賽及頒獎: 
地點:東吳大學松怡廳 
青年組:2012519(星期六) 14:00
菁英組:2012520(星期日) 14:00
香頌歌曲組:2012519(星期六) 16:00
頒獎:2012520(星期日) 16:00
(四)時間表:

 

青年組

菁英組

香頌組

5/5()

初賽

初賽

 

5/6()

初賽

 

初賽

5/12()

複賽

複賽

 

5/13()

複賽

 

複賽

5/20()

決賽及頒獎(松怡廳)

叁、評審 
由主辦單位邀請邀請國內外具學術聲望之賢達人士組成,並由前文建會主委陳郁秀教授擔任召集人。


肆、獎項 
(
)青年組: 
首獎壹名 新台幣伍萬元、獎狀乙紙及法國來回機票一張。 
貳獎壹名 新台幣參萬元及獎狀乙紙。 
參獎壹名 新台幣壹萬元及獎狀乙紙 
優選若干名 獎狀乙紙 
(
)菁英組: 
首獎壹名 新台幣伍萬元、獎狀乙紙及法國來回機票一張。 
貳獎壹名 新台幣參萬元及獎狀乙紙。 
參獎壹名 新台幣壹萬元及獎狀乙紙。 
優選若干名 獎狀乙紙 
(
)香頌歌曲組: 
首獎壹名 新台幣伍萬元、獎狀乙紙及法國來回機票一張。 
貳獎壹名 新台幣參萬元及獎狀乙紙。 
參獎壹名 新台幣壹萬元及獎狀乙紙 
優選若干名 獎狀乙紙 
(
)獲獎者將受執委會邀請,擇期演出優勝者音樂會,時間地點另訂。


伍、參賽曲目
一、初、複賽(各組複賽需報名超過50人方舉辦)
(一)青年組及菁英組: 
1.
法文歌曲一首,若晉級複、決賽不得重複演唱。 
2.
法文歌劇詠唱調一首,若晉級複、決賽不得重複演唱。 
3.
演唱歌曲總長不得超過8分鐘,詠唱調須以原調演唱。 
(二)香頌歌曲組: 
1.
自選法文香頌歌曲一首,若晉級複、決賽不得重複演唱。 
2.
演唱歌曲總長不得超過4分鐘,歌曲可移調。 
二、決賽 
(一)青年組及菁英組: 
1.
自選法文歌劇詠唱調二首。 
2.
演唱歌曲總長不得超過8分鐘,須以原調演唱;且曲目不得與初、複賽重複。 
(二)香頌歌曲組: 
1.
自選法文香頌歌曲二首,且曲目不得與初、複賽重複。 
2.
演唱歌曲總長不得超過8分鐘,歌曲可移調。


陸、參賽規則
一、本次比賽由「2012法文聲樂大賽」執行委員會負責一切事務,簡稱執委會。 
二、執委會對參賽者的資格有絕對裁決權。 
三、參賽者必須於執委會公告之時間攜帶證件親自至比賽報到處登記報到,本會將發給參賽者識別證,三次唱名未到者,視同棄權。 
四、參賽者的比賽順序將以抽籤方式決定,未於指定時間出席抽籤者,由執委會代抽。 
五、參賽者須按參賽表格上填報的作品演唱,更改無效。 
六、所有曲目均需背譜演唱,除決賽外,鋼琴或室內樂伴奏自備,不得以伴唱帶伴唱。 
七、本會提供香頌歌曲組各賽事期間鋼琴伴奏,惟排練鐘點費需自行負擔(800/hr),請於填寫報名表時註明。 
八、大會不支付參賽者簽證、食宿、交通及伴奏等任何費用。 
九、各場次賽事皆開放民眾入場旁聽。 
十、如參賽者表現未能達至預期水準,獎項得以從缺。 
十一、評審結果經評審團、評審召集人與大賽主席簽名確定後即為最終之決定,概不容爭議。 
十二、本次比賽之錄影、錄音、照片(不限於重製、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廣播)概歸大賽所有,但不得販售。參賽者演唱曲目之音樂版權須由演唱者自行取得,本大會不負相關責任。 
十三、參賽者如有違反任何比賽規則之行為,將被取消參賽資格或追回獎項,名額將不再遞補。 
十四、比賽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超過NTD.13,333元者,由大賽代扣15%裞金。 
十五、如有未盡事宜,大賽執委會保留隨時補充規章之權,以達大賽公平合理為原則。


柒、報名方式 
一、報名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12423日止。 
二、比賽順序抽籤日期:2012427日上午11時至12時於「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 
三、報名方式: 
(一)比賽一律採網路報名。 
(二)報名費: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聲樂家之友會會員NTD. 1,000元;非會員NTD. 1,500元;匯款帳號:合作金庫銀行 城東分行,戶名「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帳號:0600-717-933025 
(三)比賽報名每人限報一組,跨組報名者,僅能擇一參賽。 
(四)比賽報到時請務必攜帶學歷及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五)請注意,大賽各項訊息發布均以中華民國聲樂家協會官網資訊為準,比賽訊息說明請逕行至官網查詢,本會不另寄送通知。 
(六)以上手續及資料若於報名截止日未齊備,且未於本會要求時限內備妥寄至本會者,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報名者不得主張日後補交及參賽。 
四、報名者若未出席比賽,所繳報名費悉歸大賽會務支用,不得請求退還。

 

詳情請參閱http://www.vocalistasso.org.tw/front/bin/cglist.phtml?Category=10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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