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法語歌唱大賽規則
一、
本競賽分為兩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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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組 :
參賽者可為高中生、大學生或社會人士。演唱方式可以獨唱、二重唱呈現。參賽者須從主辦單位指定的十五首法語歌曲中選出一首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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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團體組 :
參賽者限高中生,每組至多十人,參賽曲目由參賽者自行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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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團體組 :
參賽者限大專生,每組至多十人,參賽曲目由參賽者自行選定。
二、
本比賽無年齡限制,歡迎個人、團體報名參加,但高中組參賽隊伍以每週法語課程時數不超過四小時為原則。已於前幾屆獲獎過的參賽者請勿再度報名,但可以特別嘉賓身分於決賽當日現場演唱獲獎歌曲,只需提前告知主辦單位即可。
三、
主辦單位指定歌曲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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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組
1) Tu seras --Emma Daumas
2) Lady Melody -- Tom Frager
3) Santiano -- Hugues Aufray
4) Mes emmerdes -- Charles Aznavour
5) Non, non, non -- Camélia Jordana
6) Mon amour, mon ami -- Marie Laforet
7) Laisse tomber les filles --France Gall
8) Histoire d"un amour --Dany Brillant
9) Je rêve -- Grégory Lemarchal
10) Parle-moi -- Isabelle Boulay
11) Ta main -- Grégoire
12) Je serai là -- Téri Moise
13) Seul -- Garou
14) Les uns contre les autres -- Fabienne Thibeault
15) Le sapin -- Charlie
16) Je veux -- Zaz
四、
參賽者首先連至網站http://www.karaokestreaming.com,依指示註冊並填寫個人基本資料,接著選填試用版(Test
audio/video 24 heures 0 € / 1 jour(s)),即可在二十四小時內試聽大賽指定歌曲或是網站上的任何歌曲。註冊完成後請務必將個人電子信箱(e-mail)寄至中華民國法語教師協會信箱apft2003@yahoo.com.tw,並告知欲報名歌唱大賽;若未完成此動作,參賽者則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將無法下載網站上任何一首歌曲。待個人電子信箱登錄至協會後,參賽者將獲得一個月試聽權限,自10月21日起,可至網站http://www.karaokestreaming.com
試聽全站歌曲;並可在11月21日開始下載網站上任三首歌曲,包括CD版本(VC)與卡拉OK版本(PB)。
所有指定歌曲之歌詞皆可至中華民國法語教師協會網站http://www.apft-fr.org
最新消息欄位下載。
五、
參賽者須先將所演唱之歌曲收錄於CD內(請注意錄音品質,並以MP3或AIFF檔格式處理),附上報名表至遲於2011年2月28日週一前,寄送至本活動收件窗口(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台灣法國文化協會
法語歌唱大賽委員會
收
106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07號2樓
電話
: ( 02) 2364-8833
開放時間
: 週一至週五11:00~20:00
/ 週六11:00~17:00
/ 週日14:00~17:00
2011年2月2日至2月7日年假閉館期間
六、
獲選入圍之個人組前二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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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團體前十組及大專團體組前六組,將參加2011年3月12日週六舉行之複賽。北區複賽地點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南區複賽地點為高雄法國文化協會。入圍參加複賽的名單將以電話及電子郵件方式通知。
七、
複賽優勝之大專團體組前三名,高中團體前六名及個人組前八名,將於2011年3月26日於Legacy
Taipei (華山創意文化園區)舉行之『全球法語日』活動中進入決賽。評審委員將由法語系國家及台灣專業人士組成,決賽完畢即進行頒獎。每位入圍決賽者均可獲頒獎品。
2011年全球法語日
第九屆法語歌唱大賽規則
第一條
:
中華民國法語教師協會、法國、加拿大、比利時、瑞士、布吉納法索、海地駐華大使館及代表處、
台灣法國文化協會、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法語教學中心以及法國工商會,為慶祝2011年全球法語
日,特別舉辦第九屆法語歌唱大賽。
第二條
:
本比賽分個人組,高中團體組及大專團體組。個人組參賽者限非法語系國家人士,無年齡限制,
高中生、大學生、及社會人士皆可參加,並可以獨唱或二重唱方式表現。高中團體組參加隊伍
限高中生,以每週法語課程時數不超過四小時為原則,各組別中每隊參加人數至多十人。大專
團體組無年級限制,每組人數至多十人。已於前幾屆獲獎之選手,請勿再度報名參加第九屆法語歌唱大賽。
第三條
:
每一組參賽者須演唱一首歌曲。參與個人賽者請由主辦單位所指定的十六首曲目中選出一首錄
製。高中團體組及大專團體組則請自行選取一首法語歌曲演唱。
第四條
:
本比賽分三階段進行
:
第一階段主辦單位將從參賽者預先錄製的演唱作品中,選出大專團體6組,高中團體10組及個人組20位入圍,參加2011年3月12日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或於高雄法國文化協會舉行之複賽。
第二階段為複賽,複賽優勝之大專團體前3名,高中團體前6名及個人組前8名,將於2011年3月26日『全球法語日』活動中進入決賽,舉辦地點為Legacy
Taipei (華山創意文化園區)。
第三階段為決賽,由法語系國家及台灣專業人士組成的評審委員會,將於決賽時選出優勝者。每位入圍決賽者均可獲頒獎品。
第五條
:
競賽歌曲須先錄製於CD內(請注意錄音品質,並以MP3或AIFF檔格式處理),附上報名表至
遲於2011年2月28日週一前寄至,或送交
台灣法國文化協會
法語歌唱大賽委員會 收
(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06台北市羅斯福路4段107號2樓
2011年2月2日至2月7日年假閉館期間
第六條
:
報名表可於法語教師協會網站下載,參賽者除了將報名表附在錄音資料中寄送至台北法國文化協
會外,亦須將報名表以電子檔傳送至法語教師協會
apft2003@yahoo.com.tw,檔名為參賽者或組
長姓名,寄件主旨請註明「法語歌唱大賽」。
第七條
:
入圍複賽與決賽名單將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
第八條
:
決賽訂於2011年3月26日週六舉行。入圍決賽者須在現場演唱。
第九條
:
所有參賽CD均不予退還。
第十條
:
所有未附報名表的參賽作品將一律不予審核。
第十一條
:
本項競賽規則以法文及中文撰寫,倘有歧異,僅中文本具法律效力。
主、協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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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法語教師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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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吉納法索駐華大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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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地共和國駐華大使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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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貿易協會駐華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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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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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在台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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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商務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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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國文化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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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法國文化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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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法語教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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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工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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