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布吉納法索大使館徵聘駐布國華語教師一名,本系擬為此舉辦系內初選,以推薦候選人一名。系內初選資格、條件以及需繳交之資料如下:
一、資格 :
1. 本系(所)應屆畢業生或系友,性別不限。
2. 法語文程度達DELF B2、TEF 541-698、TCF 400-499、或其他對應CECR B2級之程度。
3. 具華語教學能力(通過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檢定或於台灣公、私立教學機構修習華語文師資課程達100小時)。
二、需繳交資料 :
1. 履歷表(需附照片)
2. 法語程度證明文件。
3. 華語教學能力證明文件。
三、其它注意事項 :
1. 工作地點 : 布國首都瓦加杜古(Ouagadougou)或鄰近地區。
2. 工作項目 : 在布國公、私立機構教授華語文(每週20小時)、協助駐布大使館辦理台、布華語文交流活動。
3. 待遇福利 : 月薪3,000歐元起、國際醫療保險、職務宿舍、公務車接送、年休假30天、經濟艙來回機票(抵、離任及休假返台)
4. 試用日期 : 2011年4月1日起(3月下旬抵布國)
5. 起聘日期 : 2011年7月1日起(原則採1年1聘)
四、系內甄選時程 :
收件日期2010/9/1~11/12 17:00,預計於12月初公布系內初選結果。
法文系辦公室
20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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