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有關因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之任用限制,經教育部列入「全國不適任教師查詢系統」者,其解除登載作業程序,請依函文辦理,詳情請參閱人事室網站。(教育部99年8月5日台人(二)字第0990125902B號函)。
|
@
|
有關育嬰留職停薪辦法第2條規定,教師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內為限,但如可請求之期間不足6個月(如子女為2歲8個月)或因特殊事由,經與服務學校協商合致者,得不受(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內為限)之限制。(教育部99年8月11日台人(二)字第0990128405號函)
|
@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以,有關公教人員養祖父母死亡,請領喪葬補助疑義一案:查「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八「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說明五規定:「申請(外)祖父母喪葬補助,以(外)祖父母無子女或子女未滿20歲或年滿20歲無力謀生,因而必須仰賴申請人扶養經查明屬實者為限,其補助標準為5個月薪俸額。」又查養孫子女與養祖父母間之權利義務關係,在收養關係尚未終止前,與祖父母相同。如符合前開之請領規定,得請領養祖父母眷屬喪葬補助。(教育部99年7月30日台人(三)字第0990129158號書函)
|
@
|
「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Q&A(問答資料)」,詳情請參閱人事室網站。(教育部99年7月1日台人(二)字第0990111710號函)
|
@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99年7月16日公訓字第0990008724A號令修正發布「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數位學習注意事項」,相關注意事項請參閱人事室網站。
|
@
|
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以進修碩、博士之休學事由申請保留受訓資格疑義,經保訓會函釋,因休學者雖具有學校學籍,惟並未有實際從事進修之事實,非無法立即接受分發,爰以該事由申請保留受訓資格,與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條第3項之立法意旨尚有未合,該會92年10月6日公訓字第0920007087號函釋略以:「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進修碩士如辦理休學得否申請保留受訓資格疑義,經參酌教育部就「在學」之認定標準為「具有學籍」,而休學者亦具有學校學籍,爰似可同意以「休學事由」申請保留錄取(受訓)資格。」自即日起停止適用。(教育部99年8月19日台人(一)字第0990138801號函)
|
@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於99年7月16日修正發布後,各項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事宜一案,詳情請參閱人事室網站。
|
@
|
為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修正及實務需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99年8月9日公訓字第0990010032A號令修正發布「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生活管理要點」、「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輔導要點」、「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務訓練輔導要點」及「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基礎訓練請假注意事項」等4項行政規則一案,詳情請參閱人事室網站。
|
@
|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金門馬祖數額表」,經內政部99年7月15日台內移字第0990929564號令廢止。
|
@
|
「行政院所屬各主管機關分配所屬機關預算員額注意事項」,詳情請參閱人事室網站。(教育部99年7月27日台人(一)字第0990123492號函)
|
@
|
「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經內政部99年7月29日台內社字第0990146851號令修正發布,詳情請參閱人事室網站。
|
@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送修正「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計畫」,詳情請參閱人事室網站。(教育部99年8月25日台人(二)字第0990146087號函)
|
@
|
行政院100年度施政計畫共同性目標「提升人力資源素養與管理效能」之「推動終身學習」指標衡量標準(修正本),詳情請參閱人事室網站。(教育部99年8月13日台人(二)字第0990129248號函)
|
@
|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釋字第678號解釋「電信法就無線電頻率使用應經許可,違者處刑罰並沒收器材等規定違憲?」,詳情請參閱人事室網站。
|
@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兩岸經濟協議ECFA金融答客問」文宣資料,詳情請參閱該會全球資訊網「金融資訊」-「兩岸金融政策宣導專區」(http://www.fs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