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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98年11月13日考臺組貳一字第09800090381號令訂定發布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施行細則條文、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各1份,詳情請參閱人事室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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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以,有關任用機關未具任用資格之現職機要人員、留用人員或派用人員,不得代理出缺之職務;至非屬出缺之職務,得由各機關預為排定之現職人員代理。另派駐國外未具任用資格之派用人員,調回國內服務時,該等人員尚不得代理機關內出缺之任用職務。(教育部98年12月25日台人(一)字第0980217231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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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審理保障事件有關考績(成)事件常見撤銷原因分析參考資料」1份,詳情請參閱人事室網站。(教育部98年12月16日台人(二)字第09802015699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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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部分條文,經內政部會銜交通部98年12月1日台內移字第0980957109號、交路字第0980085059號令修正發布,詳情請參閱人事室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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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務人員98年至99年間跨年持用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其休假日如包含98年12月31日且於休假日至少具1筆旅行業、旅宿業或觀光遊樂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則休假日及其相連之連續假日(99年1月1日至3日)於各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之各筆消費,得自行擇定請領98年度或99年度之強制休假補助費。(教育部98年12月16日台人(二)字第0980217679號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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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函,關於公務人員確定感染A型流感請病假者,其請假日數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詳情請參閱人事室網站。(教育部98年11月24日台人(二)字第0980201915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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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以,有關原支領地域加給有案人員因受莫拉克颱風影響搬遷至非屬得支領地域加給地區辦公(教學)者,自98年8月7日至返回原服務地區辦公(教學)之前一日為止,如因業務需要有返回原服務地區處理公務之事實,並經主管機關覈實審認者,得繼續支領原支之地域加給。(教育部98年12月17日台人(三)字第0980219123號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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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以,各機關得否進用大陸籍人士擔任臨時人員,經轉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意見一案,詳情請參閱人事室網站。(教育部98年11月20日台人(一)字第0980200227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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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國立中央大學教師會已於日前完成整理會籍及改組交接事宜;亦陳報縣府備查登記在案,詳情請參閱人事室網站。(桃園縣國立中央大學教師會98年12月11日中大教師會(98)新字第002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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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8年12月11日勞福一字第0980136398號令訂定發布施行「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協助辦法」,詳情請參閱人事室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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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內政部函請協助宣導「可提前3個辦公日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一案,詳情請參閱人事室網站。(教育部98年12月21日台人(三)字第0980220704號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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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局自99年1月1日改制為行政機關,名稱全銜變更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教育部98年12月8日台人(三)字第0980211526號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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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行政院98年11月18日修正發布公教人員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第8條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詳情請參閱人事室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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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師違反專業倫理(如涉及婚外情等私德爭議)案件之調查處理程序如下:(教育部98年11月19日台訓(三)字第0980194269號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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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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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如為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行為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規定,應將事件交由學校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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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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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教師私德爭議案件(如遭檢舉婚外情或與18歲以上學生發生師生戀等),請學校仍應依教師法之精神,循相關機制調查。若委請性平會調查,應經學校性平會同意,性平會並應將調查結果還送學校續處。如經查證確有「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情事者,仍應依教師法第14條規定予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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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第52條、第62條條文,經內政部98年11月19日台內社字第0980217856號令修正發布,詳情請參閱人事室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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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所屬中央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推動計畫」第五點修正條文及修正對照表,請參閱人事室網站。(教育部98年12月3日台人(二)字第0980206695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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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98年12月4日台人(一)字第0980183287C號函發布「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27條規定解釋令,依「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第三條規定:「專業技術人員比照教師職務等級,分教授級、副教授級、助理教授級及講師級等四級」,茲以公立大學專任專業技術人員比照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職務等級敘薪,爰有關公立各級學校依「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授聘任管理辦法」進用之專任運動教授,採計曾任公立大學專任專業技術人員年資,與現職所敘薪級相當,且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按年採計提敘薪級,但應受所聘教練等級本職最高年功薪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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