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程:2/22(四)8時起至3/01(四)12時止。3/01(四)17時分發、公告及通知,保留至3/04(日)。使用期限:6/25(一)。
二、申請方式:請於「圖書館首頁>>各項服務>>表單下載>>借用申請>>專案研究室借用申請」下載申請表填寫後請指導教授(計畫主持人)簽署,申請表連同證明文件交圖書館借書櫃檯值班館員。
三、申請者本人憑學生證或服務證於3/04(日)以前,至借書櫃檯洽詢值班館員啟用專案使用資格, 逾期未領時,系統自動通知遞補者。
四、請參閱「國立中央大學圖書館公用研究室使用規則」,如有違反之情事,本館得終止使用,並重新分配他人使用,不得有任何異議。
五、開放郵寄申請,申請次序依本館收件時間為準。寄件地址:32001 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300號 收件者:圖書館典閱組(公用研究室專案申請) <--請務必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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