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央大學-教務處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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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16期 2014.8.26  
 
教學發展中心
課務組
103學年度起研究所新生不再寄發紙本註冊通知...(詳全文)
103(一)課務相關日程表...(詳全文)
LMS服務小組到府服務...(詳全文)
103學年度舊生註冊須知...(詳全文)
103學年度新生註冊須知...(詳全文)
「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培訓課程_本校教師可申請補助...(詳全文)
 
智慧財產權與現代社會「通識課程」_開放旁聽
教務處與通識中心合作辦理全校性智慧財產權通識課程,每堂課開放五位旁聽名額,對有心學習科技法律與投入科技、著作產業、商場競爭的同仁,將能建立起基本的認識。
 
LMS系統教育訓練
授課對象:教師 / 課程助教
*操作手冊及教學影片下載:LMS首頁(https://lms.ncu.edu.tw/)登入後,可下載操作手冊及教學影片 入門課程內容:按我了解
2進階課程內容::按我了解
 
智慧財產權小知識
[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
教師在學校授課時,常常會因為教學的需要而影印他人的書籍、文章,或利用他人的文章、圖片來製作教學教材,這些行為都涉及到著作權法上所謂的「重製」。著作的重製行為如果在合理使用的範圍,不須經過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可自由利用。但如果超過合理使用的範圍,就必須事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授權,才不會侵害他人的著作權。
  針對學校教師授課的情況,著作權法特別在第46條訂定了合理使用的規定,明定「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及其擔任教學之人,為學校授課需要,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出處:經濟部智慧財產局